[10-04 21:21:46] 来源:http://www.hod-logistics.com 规章制度 阅读:9995次
概要:面、正确地实施,按照交通部《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》和《××省行政执法条例》的要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 第一条 行政执法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 第二条 行政执法主体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以签发《交通行政执法委托书》为依据,受委托组织要按委托的权限职责施行,千方百计完成各项任务。 第三条 负责有关法律、法规的宣传贯彻,使管理者和管理相对人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增强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。 第四条 按照上级要求,组建法规机构,完成执法人员的培训任务,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、业务、职业道德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。 第五条 建章建制,搞好执法队伍的教育整顿和执法工作的规范化、正规化管理,实行开门纳谏,开展行风评议活动。 第六条 强化执法监督,由纪检、监察、政工、法制人员组成监督检查小组,配备不少于2人的执法监督员。 第七条 认真办理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赔偿案件,实施听证程序,公布监督举报电话,及时纠正执法中发生的错误和偏差。 第八条 按时上报年度执法工作报告、工作规划和统计报表,重大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情况应当一事一报。 第九条 除经行政诉讼、复议、赔偿和当事人申请审定的错案外,党政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及群众举报和新闻曝光的违法事件,都必须严肃地追究和处理,做到“六不放过”,实行一票否决。 第十条 逐级签订执法责任状,严格按《全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计分细则(试行)》,建立考评、奖罚制度。 ,www.hod-logistics.com